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田墘街道龙潭新村排污管道、水渠工程及南联路口面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
2019年01月15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田墘街道龙潭新村排污管道、水渠工程及南联路口面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品目采购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行政区域汕尾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6:21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18日 17:30预算金额¥55.1924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胜谣项目联系电话0660-3439201采购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代理机构名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0-3424896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田墘街道龙潭新村排污管道、水渠工程及南联路口面修缮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1901-0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田墘街道龙潭新村排污管道、水渠工程及南联路口面修缮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1,924.5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及《预算审核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提交2017年度年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交2018年10-12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
4、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报名时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报价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除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外,报价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1 月16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18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1 月22 日10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1 月22 日10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联系电话:0660-3424896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胜谣 联系电话:0660-3439201(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联系人:陈光成联系电话:0660-3424896传真:0660-3434889邮编:516622(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联系人:叶胜瑶联系电话:0660-3439201传真:0660-3433364邮编:5166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