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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HK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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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河口HKX2019-002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2019年05月29日 17: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口HKX2019-002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复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采购单位河口县行政事业单位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河口HKX2019-002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2019年05月29日 17: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口HKX2019-002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复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

采购单位河口县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区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9日 17:21报名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9年06月03日 17:30报名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6开标室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预算金额¥5.888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铁生项目联系电话13708637551采购单位河口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单位地址河口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3450197

各供应商:

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依法对采购单位所需的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备本项目供货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KX2019-002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采购物品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标段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

预算价(元)

联系人/电话

投标保证金(元)

第1标段

河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复印机

1台

13600

盘东燕13887337636

200

第2标段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

空调

1台

2500

潘铁生

13708637551

50

第3标段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空调

1台

2900

张红梅

18087382383

50

第4标段

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

台式电脑、投影仪、彩色喷墨式打印机、LED电子显示屏、彩色激光一体机

 

 

 

 

一批

39880

李丽

13988032350

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或者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 信用云南 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的递送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龚小姐 联系电话:15750034506;0871-65315589。

(3)如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400-9618-998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二楼206开标室)。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9:00时 。(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是法人请带上身份证原件、若为受托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以及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确认到账的凭据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携带以上投标资料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二楼206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9:00时。

八、评标办法

1、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标。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九、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供应商应在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摘要或附言处请备注标号:HKX2019-002第1标段、HKX2019-002第2标段、HKX2019-002第3标段、HKX2019-002第4标段),投标保证金存入账户且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携带银行转账(存款)回执单及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于2019年6月4日上午9:00时前到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确认到账。未中标人: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出具的退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我中心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投标人携带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退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我中心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财务科联系人:高杨敬;联系电话座机:0873-3450558;联系地点: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三楼310室。

开户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口支行

账  号:53050166733600000227-1001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贵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的,做无效标处理。如贵公司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必填写。

十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范本仅是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根据本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

(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不够填写须另作附件)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符合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

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费用。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如箱包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项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为( )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机器。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 )小时内到达现场, 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 )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采购、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如果业主方要使用原有系统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承包人须在投标所报设备材料清单中扣减响应的设备材料数量及费用,并按业主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详细情况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七、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或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八、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九、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十、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

十一、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加电测试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箱加电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和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甲方检验、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

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

十二、合同价款结算

十三、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项目),乙方无权请求返还投标保证金;逾期交货(或完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项目)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及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部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盖公章。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或项目),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

3.中标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十二、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

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3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如对采购文件明细表有异议的,须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解答,逾期不再受理。

(一)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三)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

联系人:饶女士、龙女士

联系电话:0873-3450197

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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