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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05月28日 18: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二次)品目采购单位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8日 18:5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2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06室)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 11:00开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预算金额¥108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联系电话18999436129采购单位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9436129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0306898一、 招标项目编号: LPX-2018/PHQGZ-DT-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备注1洛浦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二次)3610800000部采购设备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2)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资质;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制造、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检验、检测和安装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提供具有有效运行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认证范围须覆盖所投设备、并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公告在规定媒体发出之日止,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并至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及能提供本次采购产品或设备的紧急服务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点,安装调试、维修或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名录等相关资格证件);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5-29 至 2019-06-0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06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愿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在其单位缴纳近3个月(成立未满3个月的至少缴纳1个月)由所在社保局出具的含有被委托人的花名册或委托人本人的社保证明原件(法人除外),以及上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均需原件,所有证件的公证件及其他形式,本次招标不予认可)准备齐全(并备全套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存备查),至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06室)报名,经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6-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1洛浦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20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奴尔瓦克支行30580501040003217电汇、转账供应商须持能够证明其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转出且已交存的有效凭证在2019年6月18日19:00时之前至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符妍
联系电话: 18090306898
传真: 0903-7827812
地址: 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2、采购人名称: 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胡双荣
联系电话: 189994361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唐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625051
附件信息:
洛浦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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