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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19年05月24日 11: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品目工程
采购单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区域肥东县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4日 11:50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2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23日评审专家名单无总中标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靖龙项目联系电话0551-62520515采购单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地址肥东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39271694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工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项目
项目编号:2019FDFZ0106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5月23日
标段名称: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燎原路西侧工大建科楼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人六: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一楼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评审委员会名单:胡长友,蔡晓明,许良梅,杨晓梅,阮俊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肥东县
联系人:汪馨
联系方式:0551-6775876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孙靖龙 联系电话:0551-62520515
公告期限:2019年05月23日至2019年05月24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文化广电大厦二楼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1-6774623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连凯,联系电话:0551-67758753【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库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