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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卫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项目补充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17: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创卫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 1套品目采购单位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区域商丘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7:37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3日更正日期2019年05月23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370-2853651采购单位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商丘市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73700003代理机构名称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因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卫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项目(商政采【2019】253号)第58页中服务要求部分有遗漏,现作如下补充:(该项目采购公告于2019年5月9日已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现补充如下:
服务要求:
★1、质保期要求: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 1 年,仪器终生维修(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每年免费维护保养 1 次。
★2、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马上响应,如有需要 24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72 小时内无法完成维修的、提供备件供采购人使用。
★3、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完成该项目的供货和安装调试。逾期每天按成交金额的 千分之五 扣违约金(用户现场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安装除外)。
★4、交货地点要求: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商丘市市区内)、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运输、安装调试要求:供应商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作业标准,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并承诺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6、验收要求:同意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同意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利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7、付款条件和要求:
同意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 15 日内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 95 %;剩余 5 %作为保质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无息支付给成交人。
★8、人员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为使采购人能正常使用并简单故障排除等,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组织不少于 2 次的集中培训、培训人数 3 人、培训地点在采购人单位。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卫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项目(商政采【2019】253号)的“补充公告”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