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商机 » 市场商机 » 正文

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0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19年05月10日 19: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9:35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9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10日评审专家名单王健男、王智尧、李悦、魏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19年05月10日 19: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9:35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9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10日评审专家名单王健男、王智尧、李悦、魏庭存、李会峰总中标金额¥41.98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爽项目联系电话010-82575731-808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老师zfcg@bnu.edu.cn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爽010-82575731-808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JY2019083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JY20190838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爽

联系方式:010-82575731-8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老师zfcg@bnu.edu.cn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教学

简要技术要求:

1 工作条件

温度:15~35 ℃

湿度:5~95%

耐受温度:-40 ℃~70 ℃

电源:220V 10%,50~60Hz

2 用途

用于复杂混合环境气体中微量及痕量污染物的定量分析检测。

3 仪器组成

至少包含:气相色谱主机,惰性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个,氢火焰检测器,硫化学发光检测器检测器,六通阀2个,气体采样阀2个,气相色谱柱2根,仪器控制软件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30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爽010-82575731-80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9日

中标日期:2019年05月10日

总中标金额:41.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建发(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3号12层43-(12)1201室 41.98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629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男、王智尧、李悦、魏庭存、李会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7890B

数量:1台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本项目公示期为即日起1个工作日。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对以上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打赏
[ 市场商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气相色谱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推荐图文
推荐市场商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