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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安全防范综合业务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2019年05月08日 18: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安全防范综合业务管理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8:55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6日更正日期2019年05月08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栋、邹家恒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7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岳警官 010-82588620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010-6840502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栋、邹家恒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安全防范综合业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0773-1941GNOAHWGK07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栋、邹家恒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5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安全防范 综合业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190426_1107009.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投标保证金内容变更为: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电汇、支票、汇票,并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2)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5)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银行账号:10260000000729959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2. 原招标文件中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5月 16日 下午13:30 (北京时间)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9年5月 16 日 下午 13:30 (北京时间)6.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四开标室。变更为: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 4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9年6月 4 日 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2.1监室智能交互终端系统需求第35页变更为:
17、★可与连接的对讲主机进行可视对讲,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符合《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和《监室智能交互终端》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须体现。
18、★可通过报警按键手动报警,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符合《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和所投产品《监室智能交互终端》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须体现。
4.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二)技术性能及服务指标分值变更为:22分。第(五)商务中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含)以上证书
1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此项删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岳警官 010-825886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10-6840502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栋、邹家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