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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HZZFCG2019—F—43)的中标结果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18: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品目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贺州市路灯管理处行政区域贺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8:37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0日中标日期2019年05月07日评审专家名单杨春兰、左华丽、贝宜真、杨丽秀、胡巧思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莫诗香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采购单位贺州市路灯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静0774513076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19977478577附件:附件1中标结果公告.doc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就“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项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9—F—4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9—F—43)
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
项目联系人:莫诗香
联系方式:07745137829、199774785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静077451307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HZZFCG2019 F 43)的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路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04月10日就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HZZFCG2019 F 43)
二、采购内容:贺州市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的特点为 子项数量无法估量,实施地点散,构成金额小 ,且资金根据各子项项目具体实施工期拨付,为加快项目推进保证项目质量,招录2家具有相应路灯维修工程所需施工资质的单位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年度维修服务,具体内容为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的市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拆除、维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多表现为路灯线路修复、路灯架空线埋地、路灯开关箱安装以及其他与路灯相关的零星工程等。
合同履行日期:
(1)总服务期限:2019年06月01日至2020年05月30日。
(2)子项服务期限:
①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②自项目发包人同意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方案》后按该计划方案开展维修工作,自完成单项目维修工作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就其承揽检测单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核。
三、公示媒介及日期:
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公示日期:2019年05月07日
四、评标日期:2019年05月07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春兰、左华丽、贝宜真、杨丽秀、胡巧思(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广西坤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西贺州市灵凤小区平安东路北面规划编号1、2号
中标金额:按工程结算书结算总价(按照简易计税法结算)的95%,若项目工程按规定需要送审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则以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工程造价的95%结算。
工作服务期:
(1)总服务期限:2019年06月01日至2020年05月30日。
(2)子项服务期限:
①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②自项目发包人同意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方案》后按该计划方案开展维修工作,自完成单项目维修工作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就其承揽检测单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核。
2.中标人名称: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贺州市平桂大道19号新兴小区139号
中标金额:按工程结算书结算总价(按照简易计税法结算)的95%,若项目工程按规定需要送审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则以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工程造价的95%结算。
工作服务期:
(1)总服务期限:2019年06月01日至2020年05月30日。
(2)子项服务期限:
①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②自项目发包人同意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方案》后按该计划方案开展维修工作,自完成单项目维修工作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就其承揽检测单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核。
六、中标人是否被否决情况:
序号
中标人名称
是否被否决
否决原因
1
贺州市悦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
2
广西坤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
3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
备注:本代理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投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中标人其是否被否决投标及否决原因或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同放弃获知其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07745137829、19977478577。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廖静
电话/传真:0774513076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3.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贺州市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八、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费用:
1.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2.本次采购代理费为:每家中标人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199774785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0日
中标日期:2019年05月07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单价(元) 优惠率(%) 1 广西坤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灵凤小区平安东路北面规划编号1、2号 无 0 95.000000 2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贺州市平桂大道19号新兴小区139号 无 0 95.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
评审专家名单:
杨春兰、左华丽、贝宜真、杨丽秀、胡巧思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贺州市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的特点为 子项数量无法估量,实施地点散,构成金额小 ,且资金根据各子项项目具体实施工期拨付,为加快项目推进保证项目质量,招录2家具有相应路灯维修工程所需施工资质的单位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9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年度维修服务,具体内容为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的市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拆除、维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多表现为路灯线路修复、路灯架空线埋地、路灯开关箱安装以及其他与路灯相关的零星工程等。
合同履行日期:
(1)总服务期限:2019年06月01日至2020年05月30日。
(2)子项服务期限:
①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②自项目发包人同意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方案》后按该计划方案开展维修工作,自完成单项目维修工作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就其承揽检测单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核。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