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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年05月06日 08: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品目服务/环境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8:53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8日 16:00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30采购单位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采购单位地址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盖先生 0469-2663030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隋女士 0451-51131130附件:附件1饶河监测竟谈公告.doc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S2019G1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盖先生 0469-2663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隋女士 0451-5113113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基本核查路径: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C.“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D.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E.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3.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环境监测的经营范围。3.5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3.6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3.7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或计量认证证书技术负责人,且未同时担任其他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拟派其他人员2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范围内连续六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会保险账号密码及社会保险CA锁,进行网上查询,如未能提供或网上查询不到以上社保,按无效标处理。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本企业近年内(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二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即可);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3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金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S2019G1034
项目名称: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项目类别:竞争性谈判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019年饶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农村环境质量检测、生态县检测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45万元
2.4建设地点:饶河县
2.5服务期:三年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基本核查路径:
A.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
C.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D.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shixin.court.gov.cn/);
E.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环境监测的经营范围。
3.5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
3.6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
3.7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或计量认证证书技术负责人,且未同时担任其他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拟派其他人员2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范围内连续六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会保险账号密码及社会保险CA锁,进行网上查询,如未能提供或网上查询不到以上社保,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本企业近年内(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二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即可);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8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盖先生
联系电话:0469-266303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系方式:0451-51131130
联 系 人:隋女士
电子邮件:hljzszb@163.com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