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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2020年度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28日 19: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度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品目采购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域烟台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9:2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30开标地点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2020年度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290号公路大厦 联系方式:0535-63960360535-6398679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联系方式:0535-6892258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度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9820190200007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000000 B流通领域家电、日用塑料、一次性卫生用品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认证目录中须包含所投各包中的所有待检商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000000 C流通领域纺织品、学生用品、儿童玩具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认证目录中须包含所投各包中的所有待检商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00000 D成品油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认证目录中须包含所投各包中的所有待检商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000000 E车用燃气安全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认证目录中须包含所投各包中的所有待检商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00000 F消防产品、汽车配件、眼镜抽检监测检测机构选定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认证目录中须包含所投各包中的所有待检商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4月29日8时0分至2019年5月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财务室 3.方式:购买;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登记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文件请携带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未能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标文件,应将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thyha@163.com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薛芳,联系电话:0535-6893768。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9年4月29日 至 2019年5月7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立俊 联系方式:0535-689225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