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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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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6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68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019年04月26日 19: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单位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9:15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年04月26日 19: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9:15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3:3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05月20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鑫项目联系电话13942005491采购单位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13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海畅 0417-2950102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晟辉大厦90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贾楠 范鑫 17601440122 139420054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

项目编号:XQNCG2019-04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鑫

项目联系电话:139420054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139号

联系方式:王海畅 0417-2950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楠 范鑫 17601440122 13942005491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晟辉大厦909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883.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晟辉大厦909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3. 需提供2016-2018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需为盈利。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须提供公司成立至今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4.1融资能力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存款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企业当期净资产2亿元(含)以上(以2018年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为准)。4.2 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4.3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5.1资质要求:1)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一年正常缴纳社保,具备与企业资质相对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项目。6.业绩要求:具有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过类似项目经验。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一项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网、综合管廊、市政道桥等)或市政道路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1-3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1月1日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任意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0.联合体投标的规定10.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10.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10.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1、2、3、4.2、4.3、7、8、9条)要求,( 4.1、5、6条)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即可。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11.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2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3: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含两个子项目:

?  1)新建道路工程(含主次干道、支路、绿化等);?

  2)新建综合管网系统及配套设施,综合管网;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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