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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9年04月26日 17: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7:55报名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7:15 至 2019年04月30日 17:30报名地点http://www.tcsggzyjyw.com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5:00预算金额¥41.7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艾志元项目联系电话13987538671采购单位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单位地址腾冲市腾越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7539179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玉宸小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87538671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KZBTC201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我公司依法对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参加回函报价和竞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采购项目;
1.2采购预算金额:¥417200.00元
1.3项目主要内容:节柴灶(76台)、太阳能路灯(52盏)的采购、运输(含装卸)、安装、验收、免费质保及维保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4供 期(含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
1.5交货地点:芒棒镇大蒿坪、横河村民小组;
1.6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1.7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路灯灯杆要求质保5年以上,其余核心组件包括灯具、电池、控制器等均要求5年以上质保(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1.8 售后服务:故障最迟响应时间为30分钟,2小时内上门维修;
2.询价报价回函单位资格要求
2.1报价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2.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太阳能路灯经营或节柴灶经营或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回执单。
2.4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太阳能路灯安装地点已由项目所在地村寨确定,由于安装地点道路运输条件艰难,车辆不能直接到达,需大量人工搬运,供应商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道路运输情况,物资周转次数,项目分散程度等影响项目报价和项目实施的各种因素,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提供详细的安装施工方案,并附现场踏勘实景照片5-10张。
2.6报价供应商所投节柴灶产品须取得农业部质监部门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出具的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有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炉灶能效测试报告;太阳能路灯须取得质监部门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出具的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2.7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2.8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2016年~2018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报价供应商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报表。
2.9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0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11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供应商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2.12本项目采购产品必需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请有意参加回函报价的单位于2019-04-26 17:15 至 2019-04-3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保证金4.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4.1.1本次询价采购的保证金为 6000.00 元。
4.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4.1.3报价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4.1.4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4.1.5未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4.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报价单位将放弃追索询价保证金的权利:
4.2.1报价单位在提交询价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回函文件的;
4.2.2报价单位在询价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2.4报价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报价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询价回函文件的递交5.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5-06 15:00。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报价文件回执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5.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刻录交报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点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采 购 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3917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玉宸小区
联 系 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13987538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18756812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