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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陇田镇市溪十八湾沙堀地溪河两边加固砌筑石篱、岸边铺建人行道以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2019年01月11日 10: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陇田镇市溪十八湾沙堀地溪河两边加固砌筑石篱、岸边铺建人行道以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潮南区公告时间2019年01月11日 10:3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至2019年01月18日 17: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9:30至2019年01月24日 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24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67279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汕头潮南区新和惠公路沙陇综合商场西北180米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先生13502485000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0754-88167279附件:附件1项目设计、预算、磋商文件.zip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陇田镇市溪十八湾沙堀地溪河两边加固砌筑石篱、岸边铺建人行道以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陇田镇市溪十八湾沙堀地溪河两边加固砌筑石篱、岸边铺建人行道以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440514-201901-23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672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潮南区新和惠公路沙陇综合商场西北18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先生1350248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754-88167279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陇田镇市溪十八湾沙堀地溪河两边加固砌筑石篱、岸边铺建人行道以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1项、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广东省内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本工程是市、区、镇的重点项目,且工程建设须经过当地镇区、村落,施工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协调大量的群众工作。因此,为了使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客观情况有所了解,从而保障本工程建设能如期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给当地村民带来真正的利益保障。为杜绝和避免因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客观情况了解不够而盲目投标,中标后弃标或无法保证如期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工,请各潜在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于报名截止前自行完成现场踏勘,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验,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资质证书原件可不提供)并到采购人处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如若因中标单位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如期顺利竣工,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的书面声明;(6)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供应商“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料);(7)拟派建造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网上社保查询路径,查询方式以及查询的帐号密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10)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11)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如若发布成交公告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已实现与“信用中国”的信用数据对接)对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成交供应商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将被依法确认无效,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资质证书原件可不提供;广东省内投标人可以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原件,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4.77615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24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至 2019年01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9:30 至 2019年01月24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号房之七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6727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汕潮南财采备2019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