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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9年04月25日 18: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8:38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05月13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4471采购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1-87874471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0591-2805962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附件:附件1五四北公租房资格预审公告.doc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
项目编号:FJTP-00091911010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44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1-878744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591-28059629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9346.6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当面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0)
1.招标说明
根据福建省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建设运营商招标(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本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建设运营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项目 )。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岭下塘。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拟建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共建设25栋建筑,包括20栋住宅建筑(其中18栋18层,2栋11层住宅用房),住宅底层为架空层或配套商业用房;1栋4层配套服务及管理用房;4栋1层设备用房;门卫及垃圾集散间各3处,地下部分为停车用房。项目建成后可为约2000户员工提供房屋配租。
建设规模:项目居住用地选址面积78052m2(约117亩),建筑用地面积67668m2。总建筑面积17433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5336m2,不计容建筑面积39000m2。计容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29512m2,商业建筑面积3000m2,配套管理及服务用房(含物业、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门卫及垃圾集散间)建筑面积1714m2,设备用房1110m2。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架空层建筑面积75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31500m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共计129346.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95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780.33万元(含土地费用32492.80万元),预备费4612.09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运营维护主要针对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二期)提供的运营维护服务,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日常维护、建筑物安全性维护、物业管理、租赁经营等,达到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
2.6所处阶段: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所在地(福州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建设运营商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建设运营商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及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合作期内,未经项目业主单位正式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福州市。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建设运营商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
2.8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期内投入固定金额的建设资金补助,建设资金缺口由中标建设运营商及项目公司自行解决,项目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期内所收到的租金收入和物业费弥补自行投入的建设资金、运营维护成本和合理回报,业主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补贴。
2.9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例根据金融机构融资要求设定,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其中业主单位提供的建设资金补助可作为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建设运营商注入。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使用,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除项目公司的自有资产、应收账款、收益权外涉及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建设运营商负责该部分资金到位。特许经营期限内,业主单位在项目公司经营过程中不负有再出资或另行提供资金、担保的责任。
2.10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年(施工期2.5年)【建设期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4年(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特许经营期满),若因中标建设运营商或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运营期相应缩短,若因政府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运营期相应延长。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及施工)及运营维护及移交;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建设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工程勘察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6)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或由金融机构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时点存款证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三个月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期间的任意1个日历日);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的累加金额须满足本条款要求,资金存款允许以限定时点内的不同金融机构存款累加值计取)
②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除业主建设资金支持以外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建设运营商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
(8)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资、建设能力:
①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投资建设过1项民用建筑项目(符合《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规定);
(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②投标申请人作为设计单位设计过1项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及棚户区改造等);
(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③投标申请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过1项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及棚户区改造等);
(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三(3)名。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须超过50%且联合体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采购活动。
(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免费领取。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911010120]。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631024028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74471
传 真:0591-87813414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059629
传 真:0591-28059659
9.3监督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0591-87097402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0
项目名称: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
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五四北岭下塘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商招标(以下简称 本项目 )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9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