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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年04月25日 09: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区域福安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04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05月20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593-6382653采购单位福安市卫生健康局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市政府7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3-6382653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女士、杨先生 0591-28059650、0591-28059638附件:附件1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doc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9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638265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市政府7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3-63826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女士、杨先生 0591-28059650、0591-2805963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40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2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935)
1.招标说明
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福安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福安市卫生补短板项目,并原则同意《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安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 市卫健局 )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2.2 项目地点:福安市。
2.3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2.4 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分为6个子项目:
子项目一:福安市甘棠中心卫生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
福安市甘棠中心卫生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667 m2,总建筑面积6800 m2,建设内容为住院大楼及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4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03万元,设备购置费1927万元(其中含医疗设备1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5万元(含土地征用费600万元),基本预备费257万元。
子项目二:福安市潭头卫生院综合楼项目
福安市潭头卫生院综合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341 m2,总建筑面积3766m2,建设内容为卫生院综合楼及给排水、通暖、电气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7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71万元,设备购置费1730万元(其中含医疗设备15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9万元,基本预备费180万元。
子项目三:福安市溪柄中心卫生院异地搬迁项目
福安市溪柄中心卫生院异地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667m2,总建筑面积7500m2,建设内容为住院大楼、医技综合楼及给排水、通暖、电气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49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75万元,设备购置费1761万元(其中含信息化设备516万元,医疗设备12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75万元(含土地征用费230万院),基本预备费236万元。
子项目四:福安市城阳卫生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
福安市城阳卫生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376m2,总建筑面积5600m2,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门诊楼及停车场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40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880万元(其中含医疗设备1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万元,基本预备费194万元。
子项目五:福安市民族医院康复大楼项目
福安市民族医院康复大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303m2,总建筑面积5167m2,建设内容为康复大楼及给排水、通暖、电气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907万元,建安工程费用1639万元,设备购置费1745万元(其中含医疗设备14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7万元,基本预备费186万元。
子项目六:罗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罗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面积2804m2,总建筑面积4198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和服务中心配套绿化景观、大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8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0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2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万元,基本预备费76万元。
纳入PPP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994.59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11088.86万元,设备购置费9319.11万元(其中含信息化设备516万元,医疗设备7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56.74万元(其中土地征拆迁费用830万元),基本预备费1129.88万元。本项目将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拆迁费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纳入PPP项目总投资中。
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医院场地租赁和提供中医理疗等运营服务以及提供项目范围内的物业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等)。
2.5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所在地(福安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中标社会资本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10日内,与实施机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30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在成立项目公司之日起10日内,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及建设进度逐步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6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7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中标社会资本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5%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按资金需求计划和建设进度足额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8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子项目一、子项目二、子项目四和子项目六建设期16个月,子项目三建设期12个月,子项目五建设期24个月(自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开工节点由实施机构决定,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接受。各子项目分别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运营期均为10年,独立结算,分别考核和付费。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9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该等企业法人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8亿元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的累加金额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③申请人应书面承诺: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各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3.3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00万元。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818010935]。
8.4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4299 7568 7888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市政府7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3-6382653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庄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059650、0591-28059638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