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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理项目【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干化污泥(含水率40%)处置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18日 14: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理项目【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干化污泥(含水率40%)处置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4:3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5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1203房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5:00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领峰园之二1202、1203房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预算金额¥1614.03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20-37738805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1203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8392316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理项目【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干化污泥(含水率40%)处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903-10811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理项目【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干化污泥(含水率40%)处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140,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干化污泥(含水率40%)外运处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2日止
人民币16,140,300.00元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1.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605(危险废物治理服务);
1.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3. 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4.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4.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4.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1.1.2. 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1.4. 提供近半年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5. 提供近半年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具有投标人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具有环境监测资质)开具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任意其一成员具有即可);
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数量不可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响应供应商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1.6.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1.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19日 至 2019年04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12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领峰园之二1202、1203房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领峰园之二1202、1203房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联系电话:020-38399524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38805(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1203房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020-38392316传真:020-85272043邮编:510600(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联系人:李京燕联系电话:020-37738805传真:020-37738891邮编:510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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