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商机 » 市场商机 » 正文

城厢区2019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8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62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2019年04月18日 11: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品目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行政区域城厢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1:5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11:30 至 2019年05月03日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18日 11: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品目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行政区域城厢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1:5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11:30 至 2019年05月03日 11:3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8:30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预算金额¥81.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金项目联系电话0594-2862010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采购单位地址文献西路75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4-286201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4-2211398\18950769235

受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委托,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2]PTHS[GK]2019007、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2]PTHS[GK]2019007

2、项目名称:城厢区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 (常太镇诱捕器挂设)设备及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松墨天牛诱捕器) 否 500(套) 50,000.0000 1-2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松墨天牛诱芯) 否 7000(个) 490,000.0000 540000 10800 2 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否 1(项) 270,000.0000 270000 54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已在上级林业部门登记备案(登记类型为工程施工)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已在上级林业部门登记备案(登记类型为工程施工)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4-18 11: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5-03 11: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0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5-10 0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地址:文献西路752号

   联系人姓名:小鲍、小吴

   联系电话:0594-286201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项目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4-18




 
 
打赏
[ 市场商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城厢区2019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推荐图文
推荐市场商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