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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有关问题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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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8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68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有关问题澄清2019年04月18日 14: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4:0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13:42 至 2019年04月29日 09:3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有关问题澄清

2019年04月18日 14: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4:0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13:42 至 2019年04月29日 09:3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30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7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微微项目联系电话0459-4671753采购单位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3680979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有关问题澄清

DZC20190383项目各供应商:

由于系统格式性错误,现对DZC20190383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粮食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评审办法中必要性条款:环境标志产品原要求为:“属于《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依据标准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注:强制认证的范围暂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执行。”

现澄清为:

必要性条款:节能产品要求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一般性条款: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为如投标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范围内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总投标价相同的,优先采购。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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