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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电子秤辅助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2019年04月12日 18: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电子秤辅助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2日 18:57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2日中标日期2019年04月12日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69.85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永红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56752采购单位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屏东路9-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7856752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933061、项目名称: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电子秤辅助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0]FJGC[GK]2018131
3、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
福州市屏东路9-3号
项目负责人:
王永红
联系电话:
0591-87856752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评审部经办人:
陈云
联系电话:
0591-83393306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03-22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04-12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合同包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1)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①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年限满1年以上,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同时,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资信证明书和开户银行许可证,但资信证明书的出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中证明人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核对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纸质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为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供符合该“银行资信证明”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③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华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闽科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冠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科迪计量仪器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7.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二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7.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8、中标情况:
包2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2 2-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周边商场电子秤协助检定 冠耀 详见投标文件 1 798700元 7987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冠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路303号3#楼一层48号中标金额798700.00元9、收费金额:1.198万元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徐峰 (包2)
评审专家:
叶彤,李一丹,陈明贵,兰元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