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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行政区域和田地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9:2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2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综合部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1:00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开标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预算金额¥615.5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项目联系电话 0903-2050230 0903-2050216采购单位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3-2050230 0903-2050216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7号4楼42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8852232一、 招标项目编号: 1941xzj04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第一包11485000批不锈钢器械车、小车清洗机、治疗车、煮沸槽、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不锈钢污物清洗槽(双槽)、医用封口机、切割机、快速生物阅读器(高温)、快速生物阅读器(低温)、敷料检查打包台、干燥物品工作台、器械检查打包台、不锈钢开架存放架、器械柜、篮筐推车、灭菌篮筐、篮筐储物架(双列)、篮筐储物架(单列)、洗眼器、不锈钢清洗篮筐、气枪、清洗喷枪、酸化水机、便携式监护仪(带有创血压、二氧化碳)
2第二包14280000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进口
3第三包1390000批盆底生物刺激反馈仪(进口)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4-04 至 2019-04-12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综合部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4项”要求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25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开标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八、 开标时间: 2019-04-25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开标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1第一包25000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107673584569电汇、网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包号1第二包80000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107673584569电汇、网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包号3第三包6000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107673584569电汇、网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包号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洁
联系电话: 0991-8852232
传真: 0991-8852230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2、采购人名称: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何椿萫
联系电话: 0903-2050230 0903-20502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杜鹏
监督投诉电话: 0903-202329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公告.docx
21.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