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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专项(7件)(项目编号:PZH018A075)询价公告
2019年01月09日 16: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专项(7件)(项目编号:PZH018A075)询价公告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行政区域龙湖区公告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6:43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6日 17:00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预算金额¥95.14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98745采购单位汕头海关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4-88198745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4-8886633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海关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专项(7件)(项目编号:PZH018A075)询价公告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专项(7件)(项目编号:PZH018A075)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ZH018A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4-881987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754-888663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海关检验检疫仪器设备1批
2、规格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
(1)设备的保修期及其他相关服务条款以设备原厂家提供的保修承诺条款为准,原厂家如无特别声明的,保修期按1年计;
(2)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一切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故障,由成交人免费负责维修;
(4)保修期满,成交人须提供设备的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5)无论保修期内外,成交人应随时提供设备的技术咨询。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1,4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7、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报价文件)。
8、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9、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11、公告期限: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海关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人传真:0754-8819874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海关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3、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4、报价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应在《关于报价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报价人应在《关于报价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8、本项目采购的解剖镜、光化学柱后衍生仪、氢气发生器、显微镜、滴定仪等仪器设备已通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为保证产品取得的合法途径,以上产品如为进口的,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10、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11、获取询价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14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四、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至 2019年01月1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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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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