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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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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2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131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包头市卫生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505号)2019年03月22日 12: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7〕6505号品目采购单位包头市卫生学校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2:2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0开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包头市卫生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505号)

2019年03月22日 12: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7〕6505号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卫生学校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2:2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0开标地点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市卫生学校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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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卫生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505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 采购动态 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 中填写 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 注册审核成功。(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 计算机软件 的内容。(3)投标人必须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提供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3日 14:4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14:45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卫生学校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 采购人联系人: 杨罗宁 采购人联系方式: 22***74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李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政采430-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7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348931 货物 项 1.0 数字化校园建设二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卫生学校、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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