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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年06月14日 18: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8:0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7:51至2019年06月21日 17: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至2019年06月26日 09: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国辉项目联系电话0662-3167266采购单位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采购单位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8号之一绿苑新村二幢五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阮英17722003435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国辉0662-3167266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XCG-201905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项目联系电话:0662-3167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8号之一绿苑新村二幢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阮英177220034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国辉0662-3167266
代理机构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内容和要求(一)建设阳东区食品集团合山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点:对阳东区食品集团合山有限公司实施视频监控,在屠宰场的进出口、主要通道、卸载处、待宰仓、屠宰线、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摄像,所有图像信息自动存储到数据库中,并实时传输到屠宰场监控室以及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阳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远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室和远程监控中心进行有目的、有针对的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1、屠宰场提供一间独立房间作为监控室,其主要功能是利用摄像机,实时采集相关图像信息,自动存储到服务器的数据库中。工作人员利用监控集中平台软件,直接访问服务器进行监控管理。2、配置计算机、显示器、硬盘录像机、专用录像硬盘、网络路由器、机柜、防雷器及其他辅材、进行相应的布线。计算机能连接互联网,最好开通专线互联网。3、安装监控集中平台软件。4、在屠宰场的进出口、主要通道、卸载处、屠宰线的各个岗位及无害化处理场所安装红外一体化固定摄像机。待宰仓视其范围安装红外高速球球机摄像机,采用视频线与屠宰场监控室连接。5、进行电源防雷和视频、控制信号防雷。(二)升级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级远程监控中心:将原建设地点阳东区始兴路口农机综合楼二楼转移到综合楼一楼。监控中心设置独立房间,其主要功能是工作人员利用监控集中平台软件,通过互联网访问服务器进行监控管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1、阳东区远程监控中心必规划独立的房间作为区级远程监控中心用房,保证用房面积、灯光、温湿度等基本要求。2、对阳东区远程监控中心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做好防潮、防尘、防鼠措施,以保护设备仪器。3、对阳东区远程监控中心进行布置配置计算机、视频墙等设备,进行相应的布线,并做好防潮、防尘、防鼠措施,以保护设备仪器。4、监控中心能连接互联网,最好开通相应的网络服务,保证图像的实时流畅传输。(三)▲对接阳江市动物卫生风险监督管理平台建立阳江市动物风险管理系统对接接口,定时上传数据到动物卫生监督平台,通过登录动物卫生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查询。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7:51 至 2019年06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项目联系电话:0662-316726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
1.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磋商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5.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7.根据财库〔 2014〕 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