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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东莞》栏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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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东莞》栏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2019年02月18日 09: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东莞》栏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品目采购单位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03预算金额¥19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东莞》栏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2019年02月18日 09: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东莞》栏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03预算金额¥19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69-22839062采购单位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是行政办事中心西楼6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鸿禧中心A50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7023498

一、采购人: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902-0001013001-0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平安东莞》栏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内容,构建“大平安、大法治”的立体化宣传格局,经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统筹,计划采购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法治专题栏目《平安东莞》周一、周三、周五版内容。《平安东莞》栏目将整合原《平安东莞》、《法庭内外》两大栏目的资源优势,通过聚焦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事)例,突显新闻性、故事性、贴近性,以点带面,评述结合,来宣传我市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工作,推进平安文化建设,提升市民法治观念。合办单位为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总工会、东莞市妇联、东莞团市委、东莞市教育局等单位。采购人提供选题和前期联络,供应方负责节目策划、采制,双方联审,版权归双方共有。供应方负责节目安全播出,每周一、周三、周五在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8:45-18:55首播。次日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7:35、12:30,东莞电视台公共频道7:30,高清测试频道20:05重播。另外,供应方在“知东莞APP(现东莞阳光台APP)”开设《平安东莞》专属页面,对《平安东莞》节目内容及各合作单位平安文化建设的动态消息进行全媒体发布。

播出时段

合办形式

播出内容及时长

每周一、周三、周五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8:45-18:55首播。次日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7:35、12:30,东莞电视台公共频道7:30,高清测试频道20:05重播。

采购方提供选题和前期联络,供应方进行节目采制,安全播出,双方联审,版权归双方共有。

156期/年,其中周一法院内容52期/年,15分钟/期;周三、周五为司法局、政法委、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教育局等单位内容,共104期/年,10分钟/期。全年共计1820分钟/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平安东莞》栏目作为东莞广播电视台一档法治专题栏目,该栏目2012年3月19日开播,充分依托我市各政法单位的法治资源优势和第一手资料,以“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平安文化”为宗旨,以典型案(事)例为切点,有选择地对东莞近期发生的、社会高度关注的、有普遍警示意义的案(事)件展开报道,突显节目的故事性、贴近性、警示性和普法性。对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栏目荣获2014年度广东省广播电视“十大创新栏目”,2015年度广东省好新闻评选(社教栏目类)三等奖。该栏目具有较强的业务团队和丰富的运作经验。与此同时,该栏目所属的东莞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有着广播、电视、东莞阳光网以及“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知东莞APP 东莞阳光台APP )的全媒体传播优势,其资源优势、视频制作优势和传播力等在东莞地区具有唯一性。 2、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号供应商供应商地址A包东莞广播电视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100号广播电视中心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2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秀芳联系电话:0769-22016933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39062(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联系人:郑锦彬联系电话:020-37023498传真:020-37023518邮编:510054(三)采购人: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是行政办事中心西楼6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9062传真:0769-22839062邮编:523000(四)财政部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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