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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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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yiqixinxiwang  浏览次数:114
核心提示: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9年06月06日 18: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品目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采购单位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8: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6日 17: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6月06日 18: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8: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6日 17:55 至 2019年06月21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2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艺灵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采购单位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10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阮钰玲/1845918334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艺灵/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G-2019-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艺灵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108号

联系方式:阮钰玲/184591833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艺灵/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1

上下杭街区三捷河区域水秀夜景灯光设计安装一体化招标项目

灯光设计安装

1项

1、设计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含交通疏散组织、园林景观等)、各专业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含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说明)、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应征人完成设计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应征人提出的工程创新、美观、质量的主要措施、设计方案的主要优点、特点和推荐的主要理由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10)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1)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2)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1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1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相关设备清单。(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须为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②须具备经注册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该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员工。投标人须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1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7:55 至 2019年06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购买时间:2019年06月06日17:55至2019年06月21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的规定。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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