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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泸西县LXCX201905询价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行政区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1:10报名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06日 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4:30预算金额¥52.205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 猛项目联系电话13988074049采购单位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采购单位地址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8074049代理机构名称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3177335泸西县LXCX201905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1.询价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我中心依法对采购单位所需的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供货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竞标,欢迎各合格的供应商报名。
项目编号:LXCX201905
2.1预算金额:522051.45元;
2.2交货期:签订供货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2.3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及现行规定标准;
2.5询价范围及采购预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标段
采购单位
品目
预算价(元)
联系人/电话
保证金(元)
A01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
打印机
36900.00
刘 猛
13988074049
8000.00
A02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
桌椅
35700.00
刘 猛
13988074049
A03
泸西县公安局
打印机
34630.00
李 俊
15126353738
A04
泸西县公安局
文件柜
5050.00
李 俊
15126353738
A05
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桌
7855.00
殷嘉璇
15126345599
A06
泸西县政法委员会
柜类
2800.00
顾国华
13987379059
A07
泸西县旧城镇中心学校
LED显示屏
106950.00
唐建林
15924612089
A08
泸西县旧城镇中心学校
文件柜
17950.00
唐建林
15924612089
A09
泸西县永宁乡初级中学
会议桌
17220.00
谢文礼
18213688703
A10
泸西县金马镇初级中学
LED显示屏
49146.45
刘 勇
13508737792
A11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
文件柜
41790.000
唐家红
13987387367
A12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电脑、打印机
7700.00
梁春景
15911373419
A13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
办公桌椅
158360.00
李 萍
3177096
2.6.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采购预算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三个标段进行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3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申请。
3.6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询价要求。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询价。如供应商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询价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自行下载。
. 。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下午14:30时;
6.2 递交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
6.3 递交方式: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7、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下缴纳方式
7.1 为方便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采购共分为13个标段,投标供应商投其中一个标段或者投全部标段保证金均为8000元。
各投标供应商应在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14:30前(正常上班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3700028116067012
开户银行: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7.2投标保证金存入账户且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携带银行转账(存款)回执单到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收据。
7.3未中标人: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开具的退款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我中心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我中心财务科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4中标人:合同签订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投标人携带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开具的退款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我中心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我中心财务科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财务科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座机:0873-3177331 手机:13887308540
8、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873---3177335。截止投标时间,若各投标单位对询价文件中有关条款及参数未提出异议及提供书面质疑材料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贵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的,做无效标处理。如贵公司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必填写。
10、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范本仅是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根据本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
(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不够填写须另作附件)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符合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
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费用。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如箱包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项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为()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机器。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小时内到达现场, 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采购、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如果业主方要使用原有系统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承包人须在投标所报设备材料清单中扣减响应的设备材料数量及费用,并按业主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详细情况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七、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或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八、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九、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十、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
十一、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加电测试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箱加电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和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甲方检验、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
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
十二、合同价款结算
十三、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项目),乙方无权请求返还投标保证金;逾期交货(或完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项目)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及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部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盖公章。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或项目),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
3.中标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上述3个网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1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1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李工 (0873-3177335)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