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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应急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6月04日 18: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应急监测设备采购品目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8:5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2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预算金额¥77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姗姗、尹皓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62688251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4943153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姗姗、尹皓 010-62688248、62688251附件:附件11941STC60998_招标公告_2019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应急监测设备采购.docx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应急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应急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1941STC609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姗姗、尹皓 010-62688248、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无人机
仪器用于污染事故现场勘查,同时搭载多种检测器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近距离检测
1套
2
便携式无机气体分析仪
仪器用于现场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可以同时检测多种气体化合物
1套
3
无人船
水质样品采集及现场监测船可无人远程遥控等
2套
4
车载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放置在应急监测车上,检测重金属元素种类30种以上等
1套
5
恶臭气体分析仪
安装在应急监测车上,用于含有机硫等大气中恶臭气体的现场定性及定量分析
1套
6
车载水质自动分析仪
车载自动检测仪器,适用于水体中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以及车辆改装
1套
7
便携式水质重金属分析仪
检测水中铜、铅、锌、镉、汞、砷等多种重金属元素等
1套
8
个人防护装备及保障物资
用于污染事故现场应急人员现场防护及保障,包含防化服2套、防寒工作服10套等
1批
交货期:仪器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车辆改装及设备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2019-2020年、概算总金额为770万元、当年安排数为456.3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素红010-62686388
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现场购买须同时提供:
投标人单位电汇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邮箱1836258136@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若邮购,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收到以上资料。因发出购买资料后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导致无法完成购买手续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