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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规范》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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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980
核心提示:日前,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通知,团体标准《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规范》批准发布,编号为T/SHIIA 0001-2020,2020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亚泰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辰竹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横河电机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一诺仪表有限公司、上海大学。 标准引言中指出,由于智能仪器仪表功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人们通常采用试错法学习其使用方法,因此需要具有足够的容错能

日前,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通知,团体标准《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规范》批准发布,编号为T/SHIIA 0001-2020,2020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亚泰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辰竹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横河电机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一诺仪表有限公司、上海大学。

标准引言中指出,由于智能仪器仪表功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人们通常采用试错法学习其使用方法,因此需要具有足够的容错能力。不同的智能仪器仪表由于所具有的智能特性的种类或数量不同,智能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本标准主要致力于构建一种智能仪器仪表的智能化水平评价方法,考虑到智能仪器仪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标准仅评价与应用相关或向用户开放的智能特性,不考虑制造商自用或不向用户开放的智能特性。

本标准基于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应用现状,针对智能仪器仪表可评价的智能特性或功能的范围界定,着眼于能力属性和功能维度的划分,这三方面是本标准形成智能化水平量化分级评价的基础。就智能特性的能力属性而言,包括自适应、自校正、自记忆、自诊断、自组织、自协调、自推理、自决策、自学习等广义上的智能行为或能力。一个智能功能的实现可能涵盖了一种或多种智能行为或能力,而一种智能行为或能力也可能用于不同智能功能的实现。就智能特性的功能维度而言,本标准规定了六个功能维度:感知与记忆、监视与诊断、适应与优化、互联与集成、交互与协同、数据与信息服务,并基于上述六个功能维度,细化智能特性或功能,开展智能化水平的量化分级评价。

详细内容请查看:

附件: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规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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