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北京市公布新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位名单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20】10号),将进一步提高诊断效率,满足患者诊疗需求。《通知》明确,市、区疾控中心,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病原学检测结果,均可作为确诊依据。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病毒核酸检测。早发现,早治疗,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加强医疗资源供给是重中之重。记者梳理发现,《通知》扩大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

 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20】10号),将进一步提高诊断效率,满足患者诊疗需求。

 《通知》明确,市、区疾控中心,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病原学检测结果,均可作为确诊依据。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病毒核酸检测。

 早发现,早治疗,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加强医疗资源供给是重中之重。记者梳理发现,《通知》扩大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点单位范围,在前期基的础上新确定了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北京华诺奥美医学检验实验室等8家单位为第三批检测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将病例核酸检测结果报送检医疗机构所在区卫健委或市级定点医院。

 据介绍,市卫健委委托市疾控中心统一采购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由市疾控中心发放到第三批开展核酸检测的单位。各检测单位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检测费用也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本着依法依规的原则,费用临时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非医保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相关费用,涉及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通知》还要求,各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检测程序,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样本管理。各区卫健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内核酸检测的质控管理。

 北京华诺奥美医学检验实验室负责人对记者说,该企业超过90%的员工主动请战加入此次光荣的任务,预计2月10日正式接收病毒标本。基于最大安全性考量,华诺奥美已经全部停止接收商业医学检测服务的样本。

 附:第三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位名单

 一、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

 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

 北京爱普益医学检验中心

 北京华诺奥美医学检验实验室

 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

 北京凯普医学检验所

 
 
打赏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北京市公布新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位名单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