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希望专家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0日。
《矿用二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概述、计量性能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及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适用于矿井下使用的测量范围为(0.00~5.00)%的二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检测报警器)的校准。
据了解,检测报警器主要由二氧化碳红外传感器或电化学传感器、电路部件和显示部分等组成,由二氧化碳红外传感器或电化学传感器将检测到的二氧化碳气体的浓度值转换成电流信号,然后通过电子部件处理并以浓度值显示出来。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检测报警器可以分为便携式和固定式(矿山行业通称为传感器),固定式检测报警器还具有电信号输出功能。该类报警器可用于检测和报警矿井作业环境中二氧化碳气体的浓度。
规范中指出,仪器的计量性能要求包括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漂移、信号传输误差、报警功能、非被测组分干扰试验、绝缘电阻。其中,检测报警器的显示值、固定式检测报警器的输出信号值(换算为二氧化碳浓度值)与标准气体浓度值的偏差(即检测报警器的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仪器的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包括检测报警器的调整、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漂移、信号传输误差、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非被测组分干扰试验、绝缘电阻等内容。另外,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规范中指出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 1年。如果对仪器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仪器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仪器重新校准。
上述校准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和格式编写,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 AQ1052-2008《矿用二氧化碳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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