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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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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31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808
核心提示:机构简介 (一)申报受理从2005年元月31日起,鉴定机构向省厅鉴定中心申办鉴定业务,由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统一受理。(二)申报资格1、鉴定机构资格鉴定机构申报鉴定,须具备鉴定资格,所申报的职业和等级应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鉴定许可范围内。2、鉴定申报者资格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进行复审。鉴定申报者(不包括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测试的申报者)除符合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另须具备以下条件:(1)
机构简介 (一)申报受理


从2005年元月31日起,鉴定机构向省厅鉴定中心申办鉴定业务,由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统一受理。


(二)申报资格


1、鉴定机构资格


鉴定机构申报鉴定,须具备鉴定资格,所申报的职业和等级应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鉴定许可范围内。


2、鉴定申报者资格


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进行复审。鉴定申报者(不包括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测试的申报者)除符合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毕业且年满16周岁;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鉴定四级职业资格,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并由所在职业学校教务处开具有效证明;


(3)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鉴定三级职业资格,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并由所在职业学校教务处开具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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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


1、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鉴定机构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1)的1、2、4、5项和《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湘劳社培处函[2004]1号)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附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自动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4)及其电子文档。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鉴定的还需按照有关统一鉴定的要求(另行规定)提交论文或方案设计等材料。


2、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鉴定机构须按照《湖南省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规程(试行)》(湘劳社鉴函[2004]12号)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3、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测试的申报材料另行规定。


4、其它职业的鉴定,鉴定机构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1),提交相关材料,并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4)及其电子文档。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鉴定机构,并需提交培训计划、鉴定方案和《关于开展技师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湘劳社发[2002]99号)附件规定的材料,即:技师考评审批表(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2-2)或高级技师考评审批表(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2-3)、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技术论文。


5、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完整、真实、规范。


(四)申报审定


1、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受理申报材料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审查鉴定申报材料,并将审查意见回复鉴定机构。


2、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根据收费标准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数,对鉴定机构开具缴费通知单。


3、鉴定机构凭缴费通知单到综合环节缴费后,由鉴定业务拓展岗位签发鉴定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1、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含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鉴定机构须提前22个工作日申报。


2、其它职业的鉴定(含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鉴定机构须提前10个工作日申报。


(六)培训要求


为提高申报者的从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培训与鉴定机构应按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好鉴定前培训,保证培训标准学时数,并使用配套的培训与鉴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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