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的基本安全要求:
1、化学实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严禁违章作业。
2、在进行化学分析和实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3、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4、化学实验室应备有防火、防毒用具,并放置在明显处,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化验员要熟知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5、所有化学试剂、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标签字迹要清楚。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物,禁止用口品尝用鼻嗅的方法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可用手微微扇风,头部偏向一侧,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皿作餐具式饮水,严禁在化验室饮食。
7、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8、易挥发或易燃的液体贮瓶,贮放在温度较高的场所瓶内温度较高时,不得立即开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9、易燃、有毒挥发性物质的分析化验工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头部不得伸入橱内。
10、实验工作结束后,所有的仪器设备应放回规定地点。
化学实验的一般操作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例如难融物质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7、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8、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下水道。
9、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0、带有活塞的仪器特别是不经常用的一定要在活塞上涂抹润滑剂,还要拴上橡皮筋,以防打不开或活塞脱落而打碎。
11、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2、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13、试管加热时不准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可接触皮肤及冷水。
14、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准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
15、带有刻度的玻璃仪器、量具:如量筒、比色管、容量瓶、量杯等,不允许在烘箱内烘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