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定义
水文勘测工是依靠水文勘测技能知识,利用仪器设备,按照技术规程,实施水文要素测报、水文资料整编、水文调查和水文观测场地勘察测量的人员。
2、职业等级
水文勘测工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职业特点
学历要求初中毕业。工作环境一般为室外,常温,潮湿。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必备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zheng书。
3、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zheng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面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由于各地水文条件差别很大,测验项目多,涉及的专业知识面宽,各区域可依据其特点选取不少于本标准“3.工作要求中‘技能要求’”的三分之二实施鉴定。
2、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备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1、水文基本概念
(1)自然界水循环的知识;
(2)流域、水系、河流的概念;
(3)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概念;
(4)地表径流形成的知识;
(5)水文勘测、水文预报与水文分析计算的概念;
(6)水文测验的符号和计量单位;
(7)水文站网规划的内容与原则;
(8)水文测站的分类;
(9)洪水灾害与防洪常识;
(10)干旱危害与水资源利用常识;
(11)水文测报数据资料在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和水能开发利用中的作用。
2、水文普通测量
(1)三、四等水准测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
(2)水准点的引测和校测;
(3)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
(4)大断面岸上高程测量的要求;
(5)跨河水准测量;
(6)水准仪、经纬仪及其检验与校正;
(7)地形测量中的高程控制和碎部测量;
(8)地形图绘制的常识。
3、水位观测
(1)基本水位断面、比降水位断面的概念;
(2)基面、高程、水位的一般知识;
(3)水位观测的仪器设备;
(4)水位观测与计算;
(5)水温、冰凌的概念与观测;
(6)历史洪水位、枯水位的调查方法与内容;
(7)地下水位的概念与观测。
4、河流流量测验
(1)测验断面、流量、流量模型的概念;
(2)河床阻力与河流流速沿断面及沿垂线的分布规律;
(3)流量测验的主要方法与相应的设施设备;
(4)流量测验方案编制与应用选择;
(5)流速面积法测流与起点距(部分宽)、水深、流速等测算要素的概念;
(6)单点流速折算为垂线平均流速的系数的确定与垂线平均流速的计算规则;
(7)断面面积的测验与借用;
(8)流速面积法测流的流量计算;
(9)流速仪的使用与养护;
(10)浮标的制作与浮标系数的确定;
(11)浮标法测流流量的计算;
(12)明渠均匀流与谢才公式(v=C(RJ)1/2)、曼宁公式(C=R1/6/n)的概念;
(13)冰盖下垂线流速分布的概念;
(14)历史洪水流量的调查;
(15)地下水开采量调查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