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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监测质量保证规定时隔31年首修改 助力辐射监测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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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4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1024

辐射监测是指为评价或控制放射性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并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在电离辐射监测质量控制方面,我国目前遵守的是《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GB8999-1988)》和《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 11216-1989)》,这两个标准已无法满足现行的工作要求。

目前国内电离辐射监测的单位较多,随着4月1日我国核电重启,电离辐射监测将进入快速发展。按照此前国家提出的核电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将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据此预计,每年将要开工6-8台核电机组。但现实是,自2015年12月以来,中国便再无新增核电项目审批。今年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示当天受理的《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两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显示,漳州核电1号机组和太平岭核电1号机组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这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电离辐射涉及的类型和对象众多,按照监测类型,可分为常规监测、操作监测和特殊监测;按照监测对象,可分为个人监测(包括外照射个人监测、体内污染检测盒皮肤污染监测)、工作场所监测(包括外照射辐射场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和表面污染监测)、环境监测(包括外照射辐射场监测,空气、水、土壤和动植物等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监测)、流出物监测等。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实施了31年的旧标准进行了修订。此修订任务于2007年下达,由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和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起草。

新标准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GB8999-1988)》和《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 11216-1989)》进行了整合,合并为一项标准;

对总体框架进行了一定调整,增加了标准目录、前言、质量体系部分的内容,原数据处理调整为数据处理与监测报告,原附录B几种控制图的编制方法与应用调整为附录B低本底测量装置的泊松分布检验方法。

根据最新要求,增加了部分质量控制措施,增加了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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