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通知内容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印发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行〔2019〕9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95110010017)预算指标及区域绩效目标。
此次下发的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共计28.74亿元,按照要求,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
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省 份
补助金额
(单位:万元)
北 京
2172
天 津
4394
河 北
11869
山 西
9338
内蒙古
7519
辽 宁
9958
吉 林
6958
黑龙江
9763
上 海
2961
江 苏
8774
浙 江
8111
安 徽
13219
福 建
8429
江 西
10347
山 东
14298
河 南
16195
湖 北
12274
湖 南
12968
广 东
12799
广 西
10505
海 南
6575
重 庆
7063
四 川
15148
贵 州
8965
云 南
10498
西 藏
6221
陕 西
9243
甘 肃
9356
青 海
6840
宁 夏
6392
新 疆
8248
合 计
28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