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JJ-2011-020
2.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人民币)
01
耳鼻喉内窥镜系统
1
套
¥96万元
综合测听系统(含隔音屏蔽室)
1
套
数字化裂隙灯显微镜
1
台
耳鼻喉科治疗台
4
张
低温双极射频消融仪
1
台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是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除耳鼻喉内窥镜系统以外的所投产品的经销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l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九江镇政府B座一楼101室(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电话:0757-81867001
2)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 号:889763181208091001
5)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请在现金存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JJ-2011-020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可约定换取发票。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22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C座二楼201会议室
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jjzww/)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
七、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电 话:(0757)86500591
联 系 人:查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电 话:(0757) 88023484,88020555
传 真:(0757) 88023555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冼先生、余先生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