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1211SJ-003-GK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人民币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须为国内合法销售上述货物的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注: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允许参与任何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仪器采购项目。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 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公司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第一包至第十七包,
2012年12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第十八包至第三十一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福州南路85号,山东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公楼3楼会议室。届时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派代表准时出席。
九、供货验收时间:本次招标采购供货验收时间若无特别说明,最长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应商应按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可以供货的最早时间内供完所有产品(进口设备应按空运承诺)。具体供货的批次及先后,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具体协商。此间,除人力不可抗因素外,供货时间不得顺延。
十、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12年11月27日16:00前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十一、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0910318 86121177
传真:0532-86121177
E-mail: hbqd2006@163.com
联系人:王丹丹 李园园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
司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