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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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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5  来源:仪器信息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549
科信承诺:     科信所售商品均为正品并可开具正规发票;所有商品均可以享受生产厂家的质保服务或指定服务商联保服务,科信将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以及本《退换货政策》,对所售商品履行换货和退货的义务。本退换货政策分为总则和细则两部分,总则为科信网站的通用规则,适用于所有品类商品。由于各品类商品的特性不同,退换货政策的实施存在差异,另请参照具体品类的退换货细则。细则部分与本退换货总则不一致的,以退换货细则为准。 退换货总则 1.送达时间判定标准: (1).科信配送:以客户实际签收日期为准; (2).非科信配送的订单,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如果第三方物流平台未能显示实际到货日期,则根据配送区域、距离等因素和客户人工确认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
2.退换货(包含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时,请务必将商品的外包装、内带附件、保修卡、说明书、发票等随同商品一起退回。如果缺少前述包装及文件等资料,退换货将不予办理。 3. 如果客户需要办理退换货,请参考 七天无理由退货 退换货方式。 4. 当客户与科信对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意见分歧时,以该商品厂家或其指定维修站的鉴定结果为准。 5. 特别说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 (1).任何非我司出售的商品(序列号不符); (2).过保商品(超过退换货期限的商品); (3).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 (4).商品的外包装、附件、赠品(需要和主商品一起退换)、说明书不完整,发票缺失或涂改; (5).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质量问题除外); (6).产品已使用(质量问题除外),如已通电、过水、插入卡槽等; (7).购买时明确说明不支持退货的商品; (8).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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