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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后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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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76
核心提示:  江西新闻客户新闻(江西日报记者齐美玉)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是支持科技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助推

  江西新闻客户新闻(江西日报记者齐美玉)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是支持科技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助推器。为促进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2020年,省科技厅发布了《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支持试点办法》,对科研仪器所有者提供的开放共享服务和科研仪器使用者的使用给予补贴,充分调动仪器所有者开放共享的意愿,解决了部分大型科研仪器反复采购、利用率低、中小企业设备投资不足的问题,使大量中小企业通过补贴获得财政支持。


  升级后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近日推出,省科技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省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共享仪器设备,并与国家管理平台对接。到目前为止,“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中国的仪器总数为3724台,比2021年底的2757台增加了967台,增长率达到35.1%;仪器总原值36.42亿元,比2021年底增加了13.24亿元,增长率达到55.1%;2021年底,216个单位(不包括0个单位)增加了63个,比2021年底增加了41.2%。


  使科研仪器“动”起来,“活”近日,省科技厅开展了2021年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申报工作,这是我省首次对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施补贴。这是省科技厅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助力群众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



  一、申请对象及类别


  (1)开放共享服务后管理单位补贴


  1.申请对象。加入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http://jxky.cn/),并提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


  2.应用程序类别。管理单位将加入省级仪器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和共享原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为非相关法人单位、创新创业团队(个人)提供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符合补贴要求的收入。


  (2)大型科研仪器用户使用补贴


  1.应用程序对象。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机构利用省级仪器服务平台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开展科研、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申请补贴由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统一组织。


  2.申请类别。所有用户使用省级大仪器服务平台上原值超过20万元(含)的大型科研仪器提供的共享服务,满足补贴要求的费用。


  二、补贴比例及额度


  (1)开放共享服务后管理单位补贴


  按照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5%的比例,支持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的补贴金额。


  (2)科研设施和仪器用户使用补贴


  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户购买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不超过30%的比例支持,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0%的比例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支持不超过购买服务金额的30%。


  三、补贴周期


  2021年双向补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四、不包括在补贴范围清单中


  1.政府业务:包括行政抽查、政府委托业务、法定认证、强制检定等。


  2.非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包括委托加工业务,技术服务合同不属于检验检测费用(如包装耗材、技术培训费用等)。


  3.非科技创新或研发活动的检验检测:产品批量检验、商业检验、医学检验、环境检验等。


  4.仪器计量校准等非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5.服务机构与用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内部检测等。


  6.非平台共享仪器产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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