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五政府部门刊出巩固食品药品执法与刑事法律延伸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320
核心提示:记者29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将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据

  记者29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将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据了解,办法共6章,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案件移送、受理、退回的条件和程序,证据使用和法律监督,涉案物品的检验与认定,案件线索互相通报、重大案件联合督办、信息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案件信息共享等内容。

  根据办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的沟通协作机制。发布案件信息前,应当互相通报情况;联合督办的重要案件信息应当联合发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据介绍,办法将有效解决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涉案物品检验认定难、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不到位等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责,细化相关工作程序和措施。

  下一步,食药监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实施过程中的调研和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打赏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五政府部门刊出巩固食品药品执法与刑事法律延伸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