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L0027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88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8)、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资质原件核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29日 至 2016年01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6号建桥大厦六楼6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东33号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6849250
传真:020-86849252邮编:510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联系人:谢凤馨联系电话:020-36997068
传真:020-36997068邮编:510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谢凤馨联系电话:020-3699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