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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项食品添加剂密度尺寸规范刚施行【附有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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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62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1886.1-2021)等38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2021年 第3号),这些标准将于8月22日实施。这38项标准涉及九大类食品

 

为了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1886.1-2021)等38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2021年 第3号),这些标准将于8月22日实施。这38项标准涉及九大类食品添加剂,其主要检测项目和仪器见表1。

 

表1  38项食品添加剂新标准详情

注:这里整理的是除理化、微生物检测项目外,需要用仪器检测的有机&无机项目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LC——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

AA——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UV——紫外分光光光度计、IR——红外光谱仪

 

38项新标准中,全新增加的标准为20项,代替原有标准的有18项(见表2)。后者18个标准中,相较于旧版主要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1)铅(Pb)、砷(As)的检测方法,分别对应GB 5009.75/12和GB 5009.76/11,增加了ICPMS方法;

 

(2)氟(F)的检测方法对应GB 5009.18。

 

表2  GB 1886-2021系列标准中新增+代替标准分类


 

由此可见,以上38项标准主要涉及的检测仪器包括AA、ICPMS、LC、GC、UV、IR六种,以上类型岛津均可提供优于国标要求的相关仪器。


 

应对案例举例——原子吸收法测定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铅和砷的含量

 

▶ 仪器工作条件(高密石墨管)


 

▶ 样品前处理

称量约0.20 g复配食品添加剂于消解罐中,加入5 mL HNO3,进行微波消解。设置程序使15 min达到220℃,并且保持30 min,于电加热板上200℃赶酸至干,用1%硝酸定容至10 mL容量瓶中,待测,同法制备试剂空白溶液。

 

▶ 标准曲线


 

▶ 样品加标回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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