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对水质重金属监测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ZZFCG2015货字340号)进行公开招标。
不料却在2016年1月20日收到广西南宁前端商贸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质疑函,质疑事项如下:
一、关于技术参数不合理性
1、招标文件第23页项目需求和说明第3项产品边台:“★1、台面部分:要求采用13mm厚绿色环保电子束固化技术(EBC)技术生产的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6mm,边缘呈圆弧形,结构坚固致密,能抗强冲击,耐强酸碱,耐高温,更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采用绿色环保电子束固化技术(EBC)生产,制造厂商出示证明函(盖章),产品拥有《中国绿色环保标志授权使用证书》并符合以下技术参数指标和“★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台面板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书原件及符合上述台面技术参数指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全资子公司投标专用章,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有防伪背标的材质样板,否则投标无效。材质样板可与投标文件一并包装并递交。”
这两处为加注“★”项,按照招标文件第24页其它要求:注:(说明:招标文件中,如标有“★”号项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都将导致投标无效。非“★”号项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并扣分),因此上述两处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然后根据招标文件可以看到,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198000元。本次项目采购货物有3项:1、流动注射全自动水质分析仪;2、便携式水质重金属监测仪;3、边台。上述三项货物我们根据配置和参数可以大致了解到,其中第一项货物流动注射全自动水质分析仪市场成交价大概在85-110万左右,第二项货物便携式水质重金属监测仪市场成交价在18-25万左右,而第三项货物边台市场成交价则在几千元左右,可以非常明显的看到边台在本项目中根本不属于主要货物,且占项目预算比例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但正是这并不重要的边台,却两处加注“★”项作为本项目的主导参数,直接影响整个项目评标,然而百万级别的大型仪器流动注射全自动水质分析却没有一项技术参数或配置加注“★”项,可以看出这份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设置是不正常的,完全不符合常理。如此设置,是否是为了方便某供应商应标?所谓边台,首先相对大型分析仪器价值低廉,技术含量低,另外本次项目明显为货物采购,而非实验室装修项目,其边台只是实验室内辅助设施。因此,边台不能够也不应该在本项目之中加注“★”项,作为主导参数。
二、关于技术参数倾向性和排他性
2、还是招标文件第23页项目需求和说明第3项产品边台:“★1、台面部分:要求采用13mm厚绿色环保电子束固化技术(EBC)技术生产的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6mm,边缘呈圆弧形,结构坚固致密,能抗强冲击,耐强酸碱,耐高温,更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采用绿色环保电子束固化技术(EBC)生产,制造厂商出示证明函(盖章),产品拥有《中国绿色环保标志授权使用证书》并符合以下技术参数指标和“★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台面板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书原件及符合上述台面技术参数指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全资子公司投标专用章,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有防伪背标的材质样板,否则投标无效。材质样板可与投标文件一并包装并递交。”
上述两项作为加注“★”项,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厂家授权、及材质样板,均为必须符合项,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作为公开招标项目,需有三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否则就会导致流标。在此我想请问贵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在制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需求时是否审核过相关技术要求等,是否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能够满足边台的要求,据了解,现有市场上没有三家生产厂家能够同时响应上述边台要求,其要求明显指向某生产厂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综上所述,广西南宁前端商贸有限公司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我们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技术参数的设置具有不合理性、倾向性、排他性,违反公平公正原则;“★”项设置明显不合理,不科学,对特定品牌进行倾斜,明显是对其它品牌产品给予了岐视待遇,没有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
三、质疑答复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质疑人反映的事项进行答复:
回复一、边台虽然作为实验室辅助设备,此次采购占比不高,但此次有特殊用途(拟在密闭环境中使用)对技术要求较高,对抗腐蚀及甲醛释放量有严格的要求,该材料主要由酚醛树脂及三聚氰胺等成分组成,不合格的台面板产品可能会对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本次项目针对边台提出以上带“★”号的性能要求。
回复二、关于技术参数倾向性和排他性
根据台面技术参数要求,现有上海佰耐板、千思板、威尔森等品牌产品均可满足。质疑人所质疑是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