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3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75,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附件3,修订福赛得(fosetyl)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杏仁、腰果、榛子、夏威夷果、开心果、核桃
75
蔬菜
2(土豆30、萝卜25、洋葱50、大葱30、西红柿100、甜椒130、茄子100、黄瓜75、甜玉米5、甘蓝类10、菠菜75、朝鲜蓟50、韭菜30)
香草
500(可可豆2)
香料
400
动物源性食品
0.5(乳类、蛋类0.1)
巴西果、栗子、椰子、胡桃、松子等坚果
2
油籽及油果类、谷物、茶叶、咖啡豆
2
啤酒花
1500
糖类植物
2(菊苣根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