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在近日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动员会上公布了《珠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5月,全市各区达到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成为“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2019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考核验收,成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会上,珠海市副市长龙广艳代表市政府与各行政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七个工程”,分别是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工程、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程、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工程、四小行业经营规范工程、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工程和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其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这一工程珠海老百姓并不陌生,珠海市政府2015年已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已建成11家新农贸市场,完成83家旧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今后三年,珠海市还将继续投入3000多万元,对全市94家农贸市场的食品检测室进行提升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