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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要认真哪些检查,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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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化妆品常规检测项目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

化妆品常规检测项目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新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自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 年版) 的修订版。 2015年11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12月23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特点

1、化妆品安全性保障进一步提高

调整了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组分要求

调整了部分准用组分的限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调整了铅、砷的管理限值要求

增加了镉的管理限值要求

收录了二噁烷和石棉的管理限值要求

2、适应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 

对《技术规范》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提供了释义,细化和明确相关概念,重点增加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内容、通用检测方法等与化妆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在保留《卫生规范》原有相关检验方法的基础上,收录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60个针对有关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的检验方法,满足化妆品技术研发和安全监管的需要。

二、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

化妆品上市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检验方法包括相关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毒理学试验和人体安全试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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