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元): 一标:2600000元
二标:9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XWCG-2016-07批复编号:2016-0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计划完工时间:一标:90日历天
二标:30日历天
采购人:鹤壁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392-32952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先生0392-327999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工程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内容及服务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
一标:便捷式气质联机(便携式气相色谱仪/质谱仪)(原装进口);
二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防护服及防毒面具;便携式湿度仪;便携式烟气预处理器
成交供应商:
一标成交供应商: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大写:贰佰伍拾捌万玖仟陆佰元)小写:25896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
二标成交供应商: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大写:捌拾陆万肆仟元 小写:8640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北、索凌路西5幢1单元3层301号
评审时间:2016年 7 月 21 日 9:30 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
评标(评审)小组成员:曹晓亮;刘宏伟;郭福海;郭晓玲;陈红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退还保证金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1.4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6年7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