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的委托,对所需的全省刑事技术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第四次招标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LZ2016-GK003(Z)
2.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预算
备注
第一包
1
研究级分体式真空红外-焦平面阵列显微成像系统
台
1
750万元
进口产品已论证
2
显微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台
1
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含微波消解/萃取系统)
台
1
第二包
1
进口二十四通道法医DNA测序仪
台
1
303万元
进口产品已论证
2
进口疑难检材、骨骼、微量检材自动化提取仪
台
1
3
进口多功能PCR扩增仪
台
2
4
进口梯度PCR热循环扩增仪
台
1
总预算为:1053万元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每日00:00:00-23:59:5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获取。(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09: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厅
6.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厅
7.采购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9号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
电话:0931-8824333、传真:0931-8860399
联系人:马丽娜 张成梅
8.采 购 人:甘肃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康 鹏
电 话:0931-8535357
9.甘肃省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000121898000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