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ZC[2016]0707号批复编号:〔2016〕84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计划完工期:详见第三章“计划完工期”
采购预算(万元):
一标段:140.00; 二标段:250.00;
三标段:40.00; 四标段:50.00;
五标段:30.00; 六标段:73.70;
七标段:30.60; 八标段:8.40。保证金(万元):
一标段:2.50; 二标段:5.00;
三标段:0.80; 四标段:1.00;
五标段:0.60; 六标段:1.00;
七标段:0.60; 八标段:0.15。
采购人: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联系人:王女士 0392-3367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西段九州快捷酒店300室联系人:李女士 0392-6910587
邮 箱:zczbhbgs@126.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联系人:韩女士 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一标段:★气相色谱-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1台(原装进口);
二标段:★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1台(原装进口);
三标段:★原子荧光价态分析仪1台;
四标段:★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原装进口);
五标段:★微波消解仪1台(原装进口);
六标段:★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1台(原装进口),固相萃取装置1台,纯水/超纯水系统1套,电子天平3台(其中原装进口1台),瓶口分液器4个(原装进口),氮吹仪1台,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电导率仪2台,UPS不间断电源3台,自动移液器8支(原装进口);
七标段:★通风柜9台,实验台一批,气瓶柜6个,器皿柜8个,其他服务;
八标段:冰箱6台,冰柜4台,空调20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带★号的为主要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至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主要设备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时间: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9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0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第八标段500元/份,其他标段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采购的投标资格。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3.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2中标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