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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道水运运输生存环境监测网区域规划》通过研究者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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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10月29日,《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杭州通过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完成。  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陈允法主持。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

  10月29日,《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杭州通过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完成。

  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陈允法主持。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邵银泉、科教处处长唐锡军、规划处副处长叶俊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总工张小文,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院长金小平等出席验收会,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代表戴京国、浙江省港航管理局陈超、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徐志红出席会议。

  交通运输部与环境保护部2013年签署的《关于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共同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明确:“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是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发展和人口快速增加,全省交通运输和出行需求迅猛增长,交通运输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减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行业环保管理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将为行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监督管理、统计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也将与浙江省既有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形成合力,显著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网络的覆盖能力。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浙江省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浙江省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总结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现状、问题,分析了环境监测需求,提出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的规模和总体布局以及相应的实施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评审专家认为,《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符合《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的重点监测对象布局及实施原则,满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相关技术要求,基本达到了规划编制要求的深度。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近期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不同环境监测对象的监测等内容和资金匡算,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可作为规划发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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